尊敬的經銷商: 昆明牙膏有限責任公司(下稱“昆明牙膏公司”)系第8029720號“ 三七”商標及第124583號商標(下統稱“三七”商標)的商標注冊人,兩個“三七”商標目前均合法有效。 2015年8月,昆明牙膏公司與我司簽訂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》,授權我司獨占許可使用“三七”商標。 根據上述協議,我司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生產和銷售使用“三七”商標的牙膏產品,并針對侵犯“三七”商標權的行為進行維權。未經我司授權許可,任何人不得在產品上使用“三七”商標、銷售使用該商標的產品,以及在廣告中使用該商標。 基于上述事實,我司鄭重聲明:我司自2015年8月起,已獲得“三七”商標的獨占許可使用權。未得到我司授權許可,擅自在牙膏產品上使用與“三七”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、銷售侵犯“三七”商標權的牙膏產品,以及在廣告中使用“三七”商標的,均涉嫌侵犯我司商標權益,我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   |